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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乡镇(街道)统一办理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Wdjznx111
    2020-02-11 15:54:22   原创
     各村(居):随着各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,外出返工的群众人数激增,办理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的群众大量聚集在县卫健局,存在防控风险。为了更加安全高效地为群众办事,减少风险,现对办理流程做出调整:一、各村(居)对辖区内已达到或超过医学观察时间(14天)且经过乡镇(街道)卫生院检测无异常的需外出群众(只针对各乡镇(街道)涉湖北的居家观察人员)进行统一登记,并填好《横板桥镇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台账》和《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》报送至二楼党政办公室。二、各乡镇(街道)对上报名单统一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并加盖公章,由专人负责将通知书带至县卫健局四楼医政股办理手续,再由乡镇(街道)安排“四包一”责任人转交给申办人。三、自驾出行人员因涉及到私人信息,依然按照原来程序自行办理手续。四、该通知自2020年2月11日起开始施行。正式文件还未印制,请各村(居)先遵照执行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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